强强联合——大丰与阳光媒体开展战略合作

  • 发布者:大丰
  • 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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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回大地,万物复苏。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阳光媒体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余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大丰董事长丰华与阳光媒体集团董事长杨澜代表双方签约。阳光新瑞副总裁沈齐、内审总监刘薇、技术总监李刚,大丰副总经理陈轶、董事长助理丰嘉隆、演艺秀事业部总经理闫东瑞等出席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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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媒体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媒体集团)是一家创新型文化品牌运营商,它已成为中国国内领先的民营媒体集团之一,并具有 广泛的国际知名度与影响力。大丰与阳光媒体集团皆为文旅产业领军企业,本次合作更是相互视对方为重要战略伙伴,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宗旨,将积极探索在文旅领域的深度合作,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各自领域优势,有效整合相关资源,共同构建面向未来、互利共赢的合作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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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以全国范围内泛文旅演艺场馆及综合体、特色小镇建设,文旅产业融合,夜游景区赋能项目等开展前期创意、策划,中期设计、智造,后期运营、维护等环节的合作。将进一步加强在文化旅游演艺产业规划、项目建设、产品研发等领域的交流,相互培养管理及技术人员,共同进行相关新课题的研发,完善制定行业技术标准,并积极探索其他领域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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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媒体集团杨澜女士等贵宾在考察大丰余姚总部前先行考察了大丰杭州公司,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丰其云,副总经理杨金生热情接待了杨澜女士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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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践行“引领文体产业,传播美好幸福”的使命,与阳光媒体集团强强联手,促进双方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推动文旅演艺项目的落地,为满足人民的文旅需求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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